
SHOPLINE 第三方服務條款與細則
本「SHOPLINE第三方服務條款與細則」(以下簡稱第三方服務條款)是您與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間於「SHOPLINE會員條款」(https://shopline.tw/about/terms,以下簡稱會員條款)下針對您使用特定第三方服務而另行成立之特別條款。
本公司與不同的服務實際提供者配合,提供您更多元之服務以完善您的開店體驗;第三方服務條款乃是為了規範您申請、開通功能以及使用第三方服務之內容,故您欲使用第三方服務時,應先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
第一條 定義
- 第三方服務:第三方服務條款下所謂之「第三方服務」係指您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金流處理、款項代收付、電子發票及簡訊發送等服務。您知悉第三方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上所列,並可能隨時增減變更;您於選取服務時應詳加確認該等服務是否由第三方提供,及是否受第三方服務條款涵蓋。
- 第三方服務商:第三方服務條款下所謂之「第三方服務商」係指本公司合作之不同的服務實際提供者。第三方服務商在同一服務中可能涉及數人,包含主要服務提供者或其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請您注意第三方規範(定義如下)中與您成立契約之對象。
- 第三方規範:第三方服務條款下所謂之「第三方規範」係指第三方服務商自有之政策或規範,第三方服務商可能於其網站、系統上公告,或與您簽訂實體契約以傳達第三方規範之內容;甚而可能令本公司於本公司網站、系統上公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傳達予您,無論以何方式傳達,您皆必須遵守之,以使用第三方服務。
- 除另有規定外,第三方服務條款用語之定義依會員條款之規定。
第二條 目的與範圍
- 第三方服務條款適用於您與本公司之間,有關您申請使用第三方服務的關係、權利、義務和責任等。透過開通功能或實際使用第三方服務,代表您已同意受第三方服務條款拘束,並確認已認真閱讀且充分理解第三方服務條款。惟關於SHOPLINE物流、物流服務以及物流相關之代收款服務,應適用SHOPLINE 物流服務條款(https://shopline.tw/about/logistics_terms)。
- 第三方服務條款構成您與本公司之間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契約文件。如您不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的任何內容,您不應申請、開通功能或使用第三方服務。如對第三方服務或第三方服務條款有任何疑問,請停止您的申請程序,關閉功能,或拒絕使用一部或全部第三方服務。
- 第三方服務下的實質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金流處理、款項代收付、電子發票及簡訊發送等服務(按您所選取之服務項目而異),具體皆係由第三方服務商負責提供。
- 第三方服務條款下,本公司僅將涉入:
(i) 接受您提出之申請,並協助或代理(依您選用之第三方服務而不同)您向第三方服務商申請具體服務內容;
(ii) 系統串接您的網路商店後台與第三方服務商,令您使用第三方服務時,得以便捷之電子方式傳輸資訊(以下簡稱系統串接服務);
(iii) 部分服務中,本公司將提供本公司之母代號或母帳號(或其他類似概念),供您於其下註冊一組或多組子代號或子帳號(或其他類似概念),以利您使用第三方服務;
(iv) 部分服務中,本公司可能代您先行向第三方服務商墊付您所使用服務之對應費用,您應依第三方服務條款之約定償還本公司之;
(v) 部分服務中,本公司將可能接受第三方服務商先行向本公司撥付款項(以下簡稱代收款),並由本公司將代收款按您與本公司約定之方式撥付予您。
第三條 申請與功能開通資格限制、使用第三方服務與費用
- 除經本公司另行同意者外,您必須為中華民國境內完成公司登記之公司、依其他法令完成登記之法人或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始得使用第三方服務,且您應以同於會員條款之主體,及您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之身份,申請第三方服務,並依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之指示提供正確、完整且即時更新之資訊、資料、文件或資格證明。第三方服務條款構成您與本公司之間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契約文件。如您不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的任何內容,您不應申請、開通功能或使用第三方服務。如對第三方服務或第三方服務條款有任何疑問,請停止您的申請程序,關閉功能,或拒絕使用一部或全部第三方服務。
- 若您代表您所屬的公司、法人、或其他團體(以下簡稱所屬團體)申請第三方服務並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您應擔保 (i) 您已經所屬團體之合法授權得為該等意思表示;(ii) 所屬團體亦已瞭解並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之所有約定內容,且願受其約束 (iii) 您及所屬團體未受法律、命令或處分之限制不得使用開店平台或不得接受第三方服務。
- 您如向本公司註冊多組會員身份者(即如您於開店平台上經營複數網路商店時),即使是以具有同一法人格之主體分別註冊,仍應依各會員身份(MID)分別為各該網路商店向本公司申請第三方服務,礙於系統之限制,本公司尚無法接受併同申請或交叉申請;另,除經本公司另行同意者外,您的一組會員身份應於單次內完成各項第三方服務之申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您後續再提出之申請。
- 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務商皆對您的申請資格保有判斷之權利,資格不符者,您的第三方服務申請可能遭到拒絕;本公司、第三方服務商及第三方服務條款對您申請通過與否,及得否使用一部或全部之第三方服務內容或功能,皆不為任何明示、默示或任何其他形式之保證或擔保。
- 於本公司同意您開通功能或者使用第三方服務時,本公司即授予您一個非專屬、不可轉讓、不可再授權、有限、得撤銷的權利於第三方服務條款下使用第三方服務。
- 本公司於第三方服務條款下並無任何資訊查核之義務或責任,您應保證您所提供之所有資料真實、正確、即時更新且完整,無論該等資訊屬於您個人或者所屬團體;任何因為您所提供之資訊錯誤、疏漏或不完整而導致之結果應由您承受,本公司尚不負其責,您保證不因此向本公司主張任何權利。且您同意於第三方服務申請日當天起算,三個月內將不變更申請時提交之任何資訊,包括但不限選用之第三方服務項目、第三方服務之下屬功能、聯絡資料、會員指定帳戶等。
- 本公司可能於部分服務中代您向第三方服務商申請第三方服務,您同意並授權本公司代理及使用您提供之資料進行申請作業;並授權本公司於第三方服務開通時,進入您的網路商店後台設定功能。您可以於您的網路商店後台確認資訊內容,但您同意不因資訊錯誤產生之爭議,向本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 部分第三方規範或第三方服務條款可能敘及具體的作業程序,請您詳閱所有內容,確認您能符合相關要求、做法及程序;所有及任何第三方服務條款及第三方規範(如您適用者)之內容皆為您須遵守的範圍。
- 依您所選用之第三方服務及您與第三方服務商間成立之協議,您選用的各項第三方服務可能有不同的起始日期及對應期間,您應詳查之。
- 依選取之第三方服務不同,可能產生手續費、電子發票串接費用、電子發票系統維護費、簡訊服務費或其他費用,您已知悉該等費用產生之可能,並將配合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務商之指示給付費用。
- 您知悉且同意因第三方服務之申請、使用所產生之各項費用,您將按照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之指示或通知給付之;於您有任何款項經催繳而未給付者,您同意本公司自您的代收款中抵銷相等金額。
- 您僅得指定單一銀行帳戶(以下簡稱會員指定帳戶)供本公司撥付款項使用。會員指定帳戶戶名應同於您同意會員條款之主體、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之身份及您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之主體名稱;您同意、擔保及保證會員指定帳戶所為之行為即代表您的行為,任何發生於會員指定帳戶之結果皆由您完整承擔,您保證不會有異議。若您有變更帳戶資訊者,您應即時主動向線上客服申請變更;如因資訊不符或錯誤致撥款發生問題,本公司不負遲延或不完全給付責任,並可逕行停止撥付款項。
- 您知悉且同意任何您於第三方服務條款下向本公司所給付之費用,其性質皆是「實際使用服務(無論其由本公司提供並實際收取,或者由第三方服務商提供而本公司代為收取)」所對應產生之費用,該等費用不適用於任何退費政策,惟經本公司同意者不在此限。
- 針對某些付款方式,銀行、金融機構、金流服務商或發行機構可能會收取特定費用,而這些費用均由您負擔,例如跨國交易手續費、銀行匯費或其他與付款方式有關的處理費用,均依據銀行、金融機構、金流服務商或發行機構所定之費用作業標準計費而由您負擔(包含本公司或本公司關係企業付款給您之情形)。另,當地稅額可能因所使用的付款方式而有所不同,詳情請諮詢付款方式服務提供者。
- 如您經本公司同意而與本公司簽訂商店經營權移轉協議,或於任何情況下您欲變更您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之身份,您同意重新申請第三方服務並負擔因重新申請而產生之所有相關費用。
第三條之一 金流服務
- 第三方服務中之金流服務由第三方服務商實際提供款項之代收取或代撥付;金流服務屬第三方服務之一部,如您有選用金流服務者,除了第三方服務條款之其他內容外,您將額外受本第三條之一約定內容之拘束;如您未使用任何第三方金流服務,則本第三條之一對您不生效力。
- 礙於系統之設定及其服務本身性質,線上信用卡收單服務可能互相排擠,故您可能未必得同時申請所有線上信用卡收單服務。
- 第三方服務商可能因您販售商品類型、公司信評狀況、商品交期長短等因素調整您的「特店費率及撥款天數」,且由第三方服務商保有最後決定費率與撥款天數之權限;本公司未對您與第三方服務商間成立之協議進行任何明示、默示或任何其他形式之陳述、保證或擔保。
- 由於金流服務之特殊性與法規限制,以下因素皆有可能導致金流服務申請失敗:
(i) 您未按本公司之指示選定與第三方服務商約定之「金流手續費費率」與「設定費」;
(ii) 您提供之資料並非真實、正確、即時更新且完整,或因您自身之聯繫狀況影響申請及審核進度;
(iii) 您本身為或您所經營之營業項目涉及財務融資公司、賭博性質之交易、討債公司、當舖、代書、徵信社、地下錢莊、酒家、理容院、三溫暖、茶室、KTV、夜總會、舞廳、非連鎖經營性質之房屋仲介公司、人力仲介公司、留、遊學代辦服務公司、職業介紹所;
(iv) 您販售之商品為納骨塔、菸酒、遊戲點數、虛擬商品、情趣用品相關者;
(v) 您販售之商品具遞延性質,或您販售服務者,且未提供足額履約保證時;
(vi) 您交付商品之方式採全代購或預購者;
(vii) 自您的營業登記日起,您的公司、商號成立未滿一年,且資本額或營業額較小者;
(viii) 您申請金流服務時您的網路商店尚未建置完成,或您未依相關規範於網路商店頁面揭露特定資訊者。
您知悉且確認以上因素僅為例示而非窮盡性列舉,可能導致您申請失敗之原因不一而足;且本公司保有最終核准或否決之權利,您將不就服務之申請失敗向本公司主張任何權利。且因您提供之資訊完備與否、您及您的商品(含服務)之性質、您配合申請與審核的程度以及第三方服務商本身之作業流程,均將影響審核進度及金流服務開通之時間點,您同意不向本公司要求延長網路商店使用期間、賠償、補償或任何形式之權利主張。 - 金流服務申請成功且功能開通後,您於使用金流服務途中,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務商皆可能不時有作業程序、規範與限制等調整以公告方式通知您;請您務必留意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務商之系統公告、電子郵件通知、實體信件通知等,以維護您自身的權益。
- 您同意當您未於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務商訂定之期限內完成資料及文件之提交作業時,第三方服務商有權逕行撤銷您的申請;當您終止使用開店平台,或停止經營您的網路商店後,第三方服務商亦有權逕行撤銷您及您網路商店的對應帳號。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務商皆不保證您申請成功後即得永遠使用該等服務。
第三條之二 電子發票服務
- 電子發票服務屬第三方服務之一部,如您有選用電子發票服務者,除了第三方服務條款之其他內容外,您將額外受本第三條之二約定內容之拘束;如您未使用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則本第三條之二對您不生效力。
- 您使用電子發票服務時,向您網路商店之消費者開立之發票名稱應與您同意會員條款之主體及您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之身份相同。
- 因您提供之資訊完備與否、您配合申請、審核的程度以及第三方服務商及政府機關本身之作業流程,將影響審核進度及服務開通時間,電子發票服務之功能未開通前,您已成立之訂單將無法由藉由功能開通補開發票,亦無法透過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系統手動開立;您不得因此向本公司要求延長網路商店使用期間、賠償、補償或任何形式之權利主張。
- 您申請電子發票服務將額外產生電子發票串接費用及電子發票系統維護費,前開費用以年為計算週期,您並應於週期起始時給付該週期之對應費用。於首年度時,您應向本公司給付電子發票串接費用新臺幣5,000元整,惟於您符合特定資格時,本公司可能免除您的電子發票串接費用;自次年度起,您則應每年度給付本公司電子發票系統維護費新臺幣 3,000 元整。
- 您應於收到本公司通知(不限通知之方式)後於指定天數內悉數給付前項所謂之費用。若未於期限內給付或未悉數給付者,您授權本公司自您的代收款中抵銷相等金額;如代收款不足以抵銷者,本公司所為之前開通知即得視為繳款之催告,您同意本公司得逕行暫停您使用電子發票服務或關閉您電子發票服務功能;若於本公司關閉您電子發票服務功能後七個日曆日內,您尚未悉數給付使用電子發票服務所生之款項者,則本公司並得終止您使用電子發票服務。
第三條之三 簡訊發送服務
- 簡訊發送服務屬第三方服務之一部,如您有選用簡訊發送服務者,除了第三方服務條款之其他內容外,您將額外受本第三條之三約定內容之拘束;如您未使用第三方簡訊發送服務,則本第三條之三對您不生效力。
- 您實際使用簡訊發送服務並發送簡訊時,應注意簡訊內容;不得發送侵害他人權益、妨害公共秩序、妨害善良風俗或其他違反有效法令之電信內容。如您違反前開約定,本公司得立即暫停或終止您使用簡訊發送服務,並得關閉您的簡訊發送功能。
- 您使用簡訊發送服務將產生簡訊服務費,簡訊費依您實際發送之封數計算,並以月為週期由第三方服務商向本公司收取,本公司繼而向您收取。簡訊服務費之產生應依您實際使用之數量為準;您向本公司支付簡訊服務費時,應一併負擔應使用該等服務而生之稅金。
- 您授權本公司自您的代收款中抵銷與您簡訊服務費用相等金額;如代收款不足以抵銷者,本公司所為之代收款不足抵銷通知(可能為發票或對張單明細,呈現方式不限)即得視為款項之催繳,您同意本公司得逕行暫停您使用簡訊發送服務或關閉您的簡訊發送服務服務功能;若於本公司關閉您簡訊發送服務功能後七個日曆日內,您尚未悉數給付簡訊費用者,則本公司並得終止您使用簡訊發送服務。
第四條 契約關係與第三方規範
- 為了您的方便,本公司整理部分第三方規範內容於https://support.shoplineapp.com/hc/zh-tw/categories/201133256-%E5%8F%B0%E7%81%A3%E5%BA%97%E5%AE%B6%E5%B0%88%E5%8D%80。您應按本公司之指示進行第三方服務相關之系統設定,並於使用第三方服務時遵守第三方服務條款及第三方規範。但您知悉上述網頁所記載者僅為例示而非窮盡性列舉,第三方規範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網頁所列,並可能隨時更新;您必須詳加確認您與第三方服務商或因第三方服務與本公司成立之契約,以及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務商因第三方服務向您所為之各項通知,且定期自行檢視並遵守您使用的第三方服務對應的第三方規範。
- 您知悉並同意,本公司與第三方服務商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並無任何聯營或合夥關係,本公司不對第三方服務商的作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任何有關第三方服務商的違約、侵權或其他不當行為,您應直接向第三方服務商或者於您接受第三方服務時成立之契約對象,而非本公司,主張賠償。
- 如您違反對您適用的第三方規範,或經第三方服務商要求,本公司有權暫停您對第三方服務之使用,或者關閉您相關功能,但本公司毋須為此對您承擔任何責任、義務或賠償。此外,您特此知悉並同意,第三方服務商有可能不時地基於其第三方規範、相關法令限制,或其他因素決定部分拒絕提供您實質服務內容,本公司將不會為第三方服務商的決定和行為對您承擔任何責任、義務或賠償。
- 在第三方規範允許的前提之下,第三方服務商可能按照其不時制訂並修改的條款和條件來提供您使用的第三方服務,具體的服務內容、費用和標準將以第三方服務商執行的為準。本公司對該等服務及其成效和影響並未,也將不會明示或暗示地作出任何形式或種類的陳述、保證或擔保。您應當自行衡量第三方服務對您的合適性;為避免疑問,除非您與本公司之間另有書面約定,第三方服務不包括任何客製化服務,本公司並毋須為您與第三方服務商間之爭議、糾紛、商討或議約負擔任何責任。
- 如第三方服務條款與第三方規範間有任何衝突或者矛盾者,您保證您將優先向本公司為通知並進行釐清,並按照本公司向您答覆之方式進行處理;您將不依您與第三方服務商間之第三方規範向本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 如由於您違反本第三方服務條款或者第三方規範,導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服務商、第三方服務商之關係企業等)主張賠償,您應當全額賠償本公司並使本公司免受損害或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第三人索賠金額,以及本公司為處理該等索賠而發生之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五條 隱私權與資訊安全
- 您同意本公司於第三方服務下,在合理程度內以及協助您使用第三方服務之目的範圍內,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並將您的個人資料傳輸予您選擇之第三方服務商,您另進一步同意本公司依「SHOPLINE隱私權政策」(https://shopline.tw/about/privacy)之規範對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處理及其他利用。
- 您知悉且確認於使用第三方服務時,您將須蒐集、處理或利用您消費者之個人資料,並可能委託本公司或者第三方服務商處理或利用之;您保證且擔保您將自行取得消費者之同意,並不會違反任何有效法令。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
您知悉且同意第三方服務中可能包含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之智慧財產權利,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皆可能對第三方服務之宣傳、商標、服務名稱之使用,要求您以特定方式公告或不准公告之,您將悉遵守之。
第七條 保證、責任、限制及免責事項
- 您應妥善管理您受開通之功能及得以使用第三方服務者之相關權限,您不得將您知悉之本公司母代號或母帳號揭露或提供予第三人,亦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您於第三方服務條款下註冊之子代號或子帳號予任何第三人或於第三方服務上為擔保或任何其他處分。
- 本公司致力維護系統穩定性及資訊之安全與正確性,但本公司於第三方服務商串接系統時,可能因為第三方服務商之故致您使用第三方服務時產生不同問題;您同意自行承擔使用第三方服務時所可能產生之風險,本公司對於第三方服務商之系統沒有任何電腦病毒或技術故障,或對任何電信系統、網際網路、系統操作性均不作任何擔保或保證。於您申請或使用第三方服務時,您亦同意本公司毋須承擔任何與上述有關的責任、損害或損失。
- 本公司僅依當時之功能,按「現狀」及「提供使用時」之基礎依您所選用之內容提供第三方服務,並保留隨時修改第三方服務全部或一部之權利;惟該等修改不應視為維持第三方服務之必須,且由本公司保留所有判斷之權利。您知悉且同意本公司將不為第三方服務及第三方服務商之系統可能包含人為或系統的錯誤、遺漏、延誤和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不慎遺失數據的可能性)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本公司將不為以下事項為任何明示、默示或任何其他形式之陳述、擔保:
(i) 第三方服務將符合您的需求;
(ii) 第三方服務不受任何干擾、能夠及時提供、永遠安全可靠或無錯誤;
(iii) 因使用第三方服務而取得之結果為正確或可靠;
(iv) 任何第三方服務中可能包含之錯誤將被修正。 - 如因本公司軟硬體設備障礙、阻斷、或不正常運作,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資料的失誤刪除、或備份錯誤或失敗時,本公司將盡商業上合理努力排除相關障礙並恢復系統正常運作;但因第三方服務是由您基於自由意志選用,故第三方服務商軟硬體設備障礙、阻斷、或不正常運作之結果,您同意自行承擔,本公司可能於您無法使用第三方服務時向您通知該等無法使用之原因,如其乃因第三方服務商之故,您應向其確認或主張之。
- 由於網路服務涉及許多因素,本公司不保證於第三方服務之使用過程中,您所上傳或刊載之訊息,其內容或傳輸過程均係真實、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系統穩定絕無中斷之情事,您應自行隨時確認您所上傳或刊載之訊息之正確性及即時性,並自行採取備份存檔等保護措施。
- 本公司與您之間除了會員條款及第三方服務條款外,可能另行成立其他契約關係;在不與其他契約關係及其內容衝突之前提下,本公司於第三方服務條款中並未也將不會對您以明示、默示或任何其他方式陳述、保證或擔保第三方服務對您的合適性、權利內容之完整性,或者第三方服務中絕不包含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
- 您知悉並同意您的行為如違反第三方服務條款或第三方規範之任何內容時,可能導致對應之第三方服務申請失敗、第三方服務商所為之實際服務取消或遭拒絕、對應之第三方服務無條件部分或全部終止、功能關閉、網路商店使用期間天數扣抵或網路商店服務部分或全部終止等後果,您應嚴格遵守第三方服務條款及第三方規範之內容。
- 您並應擔保本公司、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本公司之分支機構(以下合稱本集團)以及本集團之負責人、代表人、受雇人、代理人及委任人以及本集團之服務供應商毋須為因 (i) 您違反任何您於第三方服務條款下為之陳述、保證或擔保; (ii) 您違反第三方服務條款下之任何條款或內容;(iii) 任何透過您註冊之子代號或子帳號下發生之行為、承諾或使用,所直接、間接造成之任何損害、損失、衍生費用與成本,負擔任何責任、義務或賠償。
- 為了提供您更完善的服務,本公司可能已經為您向第三方服務商提供關於您行為的擔保或保證,並將免除第三方服務商部分可能之賠償責任。故您亦同意擔保本集團毋需承擔因您有關於第三方規範或第三方服務條款下關於第三方服務商之條款或內容而遭任何第三人主張之罰金、違約金、處罰、費用、退款、賠償、補償、財產填補、義務或責任。
- 在不與第三方規範以及您與本公司間成立之其他契約關係及其內容衝突之前提下,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對您的累計損害賠償責任皆僅限於您本人所受之直接、實際損害。且該等損害賠償責任上限限於該等責任產生時前一個月內您累計實際向本公司支付且最終亦由本公司所收取的費用,代收款、墊付費用、轉付款等皆非屬之;複數主張並應併同計算,不得擴張本公司之責任範圍。第三方服務條款下之責任限制不因請求權基礎所根據之法律理論受限,無論其為合約、侵權行為(包括故意及過失)、強制責任或其他任何基礎;且即便本公司可預見該等損害發生之可能性亦同。
第八條 保密
- 因您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您使用第三方服務、第三方服務商及其實際服務內容期間內而知悉、接收或持有之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之技術上、營業上、營運上、業務上、組織上、財務上,及其他所有因其性質而應受保密之資訊(以下簡稱機密資訊),您皆應負保密義務,將該等機密資訊視為您自有之機密資訊,並盡您商業上合理努力保護機密資訊。但下列資訊非屬機密資訊:
(i) 您知悉時已經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公開者;
(ii) 您有具體證據可證明,於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揭露該資訊前,您已正當持有或知悉者;
(iii) 非依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所揭露之資訊,您獨自開發或嗣後開發完成者;
(iv) 您自第三人合法取得之資訊,且該第三人並無違反任何保密義務或法律規範;
(v) 經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事前書面同意非屬機密資訊者。
依法令規定、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令本於其職權要求您揭露者。惟您應於知悉該等法令規定或要求時立即通知本公司或/及第三方服務商,令或/及第三方服務商得以回應該等要求,並於本公司或/及第三方服務商通知您本公司或/及第三方服務商之異議或意見時,盡您商業上合理努力協助本公司或/及第三方服務商維護機密資訊。 - 本條規定不因您不再使用開店平台、第三方服務、您與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之契約關係終止或解除,而失其效力。
第九條 第三方服務之終止與功能關閉
- 您如不再使用開店平台或者終止、拒絕接受會員條款時,您的第三方服務將全部自動終止;但於第三方服務終止前已產生之任何費用,您仍應負擔償還其之義務。
- 如您終止使用第三方服務,但您與第三方服務商間成立之協議尚未終止者,您應自行向第三方服務商釐清處理方式;於您終止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或終止使用第三方服務時,本公司於第三方服務條款下向您所負擔之所有義務應立即失效。
- 本公司得依本公司自己之判斷隨時終止與任何第三方服務商之合作,該等終止將致您無法通過本公司使用該等第三方服務,您仍得自行與第三方服務商成立協議合作之,惟該等合作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無涉。
- 本公司得於您違反第三方服務條款、第三方規範,或者依本公司自己之判斷,於通知您後隨時終止您使用第三方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且您同意本公司毋須因此承擔任何責任、義務或賠償。
第十條 通知
- 如依法或第三方服務條款約定須為通知時,您同意本公司以您註冊帳號之電子郵件、一般信件(以您的註冊地址為送達地)、多媒體簡訊、文字訊息、張貼於本網站或開店平台,或其他現在或未來合理之方式通知您,包括第三方服務條款之修改與更新。
- 當您以經本公司同意的方式使用第三方服務,並且同意第三方服務條款時,您即同意本公司依第三方服務條款約定之方式所為之任何及所有給您的通知,都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條款修改、更新與解釋
- 本公司得隨時修改、增補、變更或刪減第三方服務條款之一部或全部,本公司可能通過您提供的聯繫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通知您該等修改,但您同意該等通知並非必要。於本公司公告更新之條款內容且其生效後,您即應遵守更新之條款內容;並該等更新之條款內容將成為您和本公司之間有關第三方服務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契約文件。請您務必定期檢視本頁面(https://partners.shopline.tw/terms)並注意本公司的通知(如有),以確保您遵守第三方服務條款的更新內容;您繼續使用第三方服務或相關功能的行為即代表您已接受該等更新。
- 因應網路服務及電子商務瞬息萬變,第三方服務條款之細節可能涉及解釋,您同意由本公司保留第三方服務條款之最終解釋權。
第十二條 賠償
- 因您未如期支付費用、未按指定方式或期間向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提交資料、提出申請、接受審核或者未完成任何由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務商通知您的程序,致使您無法使用第三方服務之一部
- 除第三方服務條款另有約定外,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或您違反第三方服務條款之約定,致本公司、第三方服務商,或其關係企業、負責人、受雇人、委任人、代理人、受託人等受有損害或支出衍生費用時,您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三條 其他
- 第三方服務條款各條之標題,僅為查閱方便而設,如與內容有衝突時,不應影響第三方服務條款內容之解釋及說明,且應以內容為準。
- 如第三方服務條款中任何條款或內容依據適用法律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時,則該等無效或不可執行的條款應當自動被有效、可執行且在可行的最大程度上繼續符合該等條款原本目的或涵義的新條款取而代之,而第三方服務條款其他條款的效力則不受影響。
- 如您就第三方服務有任何問題,請洽 SHOPLINE 線上客服專員。
第十四條 準據法及管轄權
- 第三方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依此解釋之。
- 第三方服務條款下所生之爭議應首先由您及本公司本於誠信協商解決,倘若該爭議無法於十四日內協商解決而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更新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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